算命,删除
本文转自“科技美学”
很多明星都在上有大量的黑历史,比如那些删都删不完的表情包。因为某些原因,我们这里不能放上来大家请自行脑补,比如曾经说要承包鱼塘的那一位。
不过这只是明星的小烦恼而已,我们这些普通人最烦恼的则是一些比较普通的事情。比如曾经在某某站发过某某帖子想要删除,或者发过照片的想要删除。
那么能不能删除呢?
能,麻烦,而且还要看你想删的是信息。
不过,这些信息即便你删了,依旧能找回来。
听起来似乎删了也没啥用啊,不过我们姑且还是先看看是怎么删的。
人工投诉就好
要你的信息都在人家站后面的数据库里,你以为你说删就能删?在数据库里,信息大多不是删了就没了,只是加个标注这玩意被删除了不准放出来而已。
搜索引擎家的小蜘蛛是很能爬的,它抓住的东西你想删也删不掉。我们前面放的截图中全都带有“快照”的标识,这玩意就是罪魁祸首了。
想要删除快照?要么你改变原本被小蜘蛛抓取的内容,要么找投诉去。
两个字,麻烦。
既然已有的我们很难清除,那么接下来要怎么办?
造假啊
删不掉的话,我们自行的去创造一些假的资料混淆视听不就好了?留信息的时候多留一些假消息,如果站一定要求你留下方式,写错几位也无可厚非(当然前提是的站并不需要你的真实信息,开卡开户之类的还是老老实实的写吧。
简单来说就是散播假消息,多散播一些,你的真实信息隐匿在其中就会很了。当然这也只是个相对而已。
和是一个道理,分母越大几率越小,就这么回事了。
另外对于个人信息的这件事情,我们也问了一下大家。结果,你们也太容易放弃治疗了吧?我觉得你们还能抢救抢救来着?
其实大众对此更多采取的态度和做法就是不予理睬,该干嘛还干嘛,因为认定自己的个人信息并不具备价值,或者说没有高价值可言。
不过现在多数站和不能注销账户这点真是烦透了,今年月份工信部对此作出了规定,不现在实现了多少。
《电信和互联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》第九款第四款规定:“电信业务经营者、互联信息提供者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或者互联信息后,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,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账号的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络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“个人发现络运营者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、使用其个人信息的,有权要求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;发现络运营者收集、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,有权要求络运营者予以更正。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