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统文化中的周易算卦与封建迷信的界定

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中,去掉了“算命、算卦、看相是封建迷信……”的条文。1982年12月4日,全国人大第五届第五次会议通过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中,不但无“迷信”二字,而且在第四十七条中有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、文化、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。

  对于从事教育、科学技术、文学、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,给以鼓励和帮助”。这不仅去掉了几十年套在周易应用研究身上“封建迷信”的枷锁,而且为我国的周易信息预测科学的应用研究指明了方向。因此,任何人任何单位以任何借口压制打击周易应用研究都是违法的。这正是法律保驾护航,易学扬眉吐气!

  雷洁琼在1997年海峡两岸周易学术研究会上的讲话指出:“在新世起之交的历史时刻,科学地理解和研究《周易》,对于我们站在新的高度,重视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、人与社会的关系,包括各种人际关系、社区关系、民族关系、国际关系,都有重要意义……我们应该在跨入二十一世纪的关健历史时期,……弘扬保合太和的精神……”

  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,当然不能割断历史,不能脱离包含历史传统在内的国情和民情,优秀传统思想文化蕴含着许多精华,可以直接、间接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所利用或借鉴,让更多的人了解我国优秀传统思想文化,并从中吸取营养,这对于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、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、振兴中华都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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