辰戌丑未土的特性:
辰为温湿之土,戌为干燥之土,丑为寒湿之土,未为热燥之土。
对于火来潍,戌与未土基本上不晦火,辰与丑土晦火,辰土易晦巳火,丑见午火,晦之更甚。
对于水来说,戌与未土克水力大,但戊主要克亥水,未土主要克子水,辰土与丑土原则上不克水,但辰见亥为墓水,子丑合为合绊水,如壬辰或癸丑单柱时,反为得水之根为水旺。
对于金来讲,戊土与未土不能生金,反而脆金制金,而辰土与丑土则能生金。
对于土来讲,戊土与未土帮土力大,辰丑土帮土力小,几乎不帮土。
辰戊丑未土四墓库,如寅申巳亥,见各自的墓库,都以入墓论,而子午卯酉见各自的墓库因半合的关系不论墓。
木的死活
木分死活,活木为树木,草木。死木为柴火或为木材由木材加工的东西,活木有根又有生这两个条件必颁具备,无根无生为死木。
活木与死木遇水(包括大运之水)情况又不同,活木喜水,尤其是生在夏天或比较干燥的活木更喜水生,相反,死木见水则坏了,一种情况是水多易腐烂,另一种情况是水湿而木不能生火了。
木遇空亡时,像木之心空了,如为活木,则长的不会很健壮,如为死木,则难以成才。
活木之根可以阴阳互根,死木之根则不可互用。
巳火的特殊性:
巳属性是火,但又是金的长生,故它兼有双重性,当火旺有木生时,巳火表现克金的性质,当火弱时,巳见丑和酉就会归顺于金,合金局助金。是十二支中唯一的性质随环境改变的一支。八字中遇到巳火时,要看局中是木火旺还是金水旺,以确定它的性质,但有时它还能随着大运的改变而变化,遇之要细心辨别。若原局中巳火占有主要位置的人,头脑灵活,变化快,思维快,性格方而多有易变心理。
见了巳火一定要分清是要用还是要制,岁运作用时要注意。
水的特性:
子水壬水为流动之水,流荡奔腾,不是很生木,癸水亥水为静水,雨露之水,能生木。
如何看待干支虚实
干支的虚实与我们通常所说的衰旺不是一回事,传统命理讲衰旺是参照月令来定的,民间我们讲的虚实只就一柱干支而言,与周围的生克关系没有联系。虚与实本身就有象,在四柱中表示一定的含义:更重要的应用是看八字的应期。
大干之气弱,地支之气强,天干要依附于地支才能得旺,地支不生扶大干,则为虚。
虚实的基本原则是:大干无根无生者虚,大干有根有生者实。
实 虚 实 虚
甲甲甲 甲甲甲 丙丙丙 丙丙丙
寅辰子 申戌午 寅午戌 子申辰
乙乙乙 乙乙乙 丁丁丁 丁丁丁
亥卯未 巳酉丑 巳卯未 亥丑酉
实 虚 实 虚
戊戊戊 戊戊戊 庚庚 庚庚庚庚
戊午辰 子申寅 申辰 子午寅戊
己己己 己己己 辛辛 辛辛辛辛
巳未丑 亥酉卯 丑酉 巳亥未卯
壬壬壬 壬壬壬 癸癸癸 癸癸癸
申子辰 戌午寅 亥酉丑 巳未卯
虚是一种存在状态,是弱化、轻化、气化。当八字某字喜虚时,大运一旦通根见实,就是一种反常;相反,八字中某字在地支本以实为吉,大运一旦虚透天干,也是一种反常。这种反常现象要特别注意,以辩别吉凶。
乾造:辛 丙 辛 癸
卯申 未 巳
此造时上癸水食神虚透,在本命中处于这种状态很好,被巳中官星合而制之。但忌癸水变实,行子运变实,因子为癸的禄,原局癸水虚透被制,不能见根,且癸根又被未穿,戊申年死。水得长生之地得旺。
乾造:壬癸 戊 丙
辰卯 辰 辰
此造戊土日主坐辰为湿土,帮土力弱,辰为财库没有开库,卯辰穿卯木是毛病,戊癸合财看身强弱,局中财重身弱,本日主难以负担重财,局中戊癸合,喜癸水虚透合身,故能有富。走戊运的戊寅年开始转运,申运就发财了,因申辰拱出辰中之财。走酉运也发,冲去卯木病神。
乾造:戊 庚 甲 甲
申 申 寅 子
此造杀旺克身,用印化杀,局中印实,吉,但大运行壬戌运,印变虚,这种印的状态坏了,结果被单位开除,无所事事。
虚透的含义:
⑴、财星虚透天干:不主钱财,主才华、才气,会来事,能说会道,以吉论。透在时上,能花钱,会办事。如合印,主会沟通,有调解能力,会表达,当讲师或者条件调解人。
乾造:丙 辛乙 戊
午 卯酉 寅
此造戊土财星虚透在时上,戊土财星不主钱财,主才华,此人能说会道,口才特别好,很会办事,能力很强,但透在时上能花钱。这个八字乙木有根无水为死木,卯酉冲为坏了乙木的禄,大运走乙未运不好。
(2)、官星虚透:不为官职,为名气、名望,头脑聪明、伶俐,不主权。
例:乾造:壬 辛 甲 己
寅 亥 戌 巳
官星在月虚透,丙运丙辛合,出名。
辰戌丑未为土的专值月令,旺于四季,分燥、湿两种,辰丑为湿土,为土之阴,戌未为燥土,为土之阳。辰丑为湿土者,盖因辰乃水库,申子辰合申金为发水之源,子水为水之正旺,辰土纳之而曰库,寓为湿土。丑者,北方水之余气,方气之余近水而湿也。未戌土为燥土,戌者燥因火自寅生,至午旺极,戌纳而为火库,其性燥热。未乃火方之余气,火气之余,近火而燥。此为辰戌丑未燥湿寒暖之性的由来。
辰丑土见亥子水而紧邻,水可以改变辰丑土的性质。土从水象,此时的土帮扶戊己土的力量很弱,不作为辰丑土的根。如局中有辰丑土而不见亥子水,不以从水论。土就是土,按正五行生克论。即使辰丑土见亥子水,如土旺且众或火旺而生土亦不从水,按正五行论。论辰丑土克亥子水,生申酉金,帮扶戊己土论。未戌土见巳午火时,如火的气势旺,未戌土以从火性论,如命局火受制或弱又杂以辰丑亥子者,未戌土还是以土论,以正五行论,生金、克水、泄火、耗木。未戌土以火论,有制金之能,〈子平〉曰之为脆,而不生金,见木以"生泄"论,见水以"相互"克制论。如单见未戌土而不见巳午者,或巳午与未戌遥隔者,火是火,土是土,各司其职。
1、使辰戌丑未四墓发生变化的来源有三。一是因会合发生五行性质的变化;二是因壬癸亥子与其组合而发生干湿变化;三是因丙丁巳午与其组合而发生干湿变化。正因为有以上三种组合,辰戌丑未有时生金,有时不生金,反而脆金泄金;有时克水,有时不克水,反而帮水;有时晦火,有时帮火。
2、甲乙木日干见辰戌丑未均论财,反过来说,辰戌丑未见甲乙木都以受克受制论。
3、辰未分别是甲乙木的中气根和余气根,甲乙木在一个命局中是否在二支真正有根,决定权在于辰未是否与卯木、壬癸亥水贴身,如果卯木壬癸亥子与辰未贴近组合,那么辰未就可以作为甲乙木的根,反之就不能作为甲乙木的根。甲木坐辰一般示为有根。
4、阳日干生于墓月皆以弱论,阴日干之墓无论临年月日时何支都以弱论,都不能作为阴日干之根。
5、阳日干(除甲木外)见年、日、时支之墓一般都以通根论,特殊情况除外,对日干具有增益和帮扶的作用,但当临年支、时支的辰土被火土包围时,不能作为日干壬水的墓根。
6、辰丑土为湿土,一般不帮戊己土,或者说一般不能作为戊己土的根,但特殊组合下可以作为戊己土的根。
7、辰丑土只能生本柱天干之金,不能生天干其它位置的庚辛金,能生邻支之金,不能生隔支和遥隔之金。
8、辰丑土只晦本柱天干的火,不晦天干其它位置的火,能晦临近地支的火,一般不克水,其晦火的力量大于水克火的力量。
9、局中水多时,辰丑土不以土论,而以水论。
10、未戌是戊己土的根,未戌一般能帮扶戊己土,特殊组合下不能帮扶,比如火炎土弱时。
11、局中火多,未戌以火论,其脆金之力大于丙丁巳午之力。
12、未戌土一般情况下以脆金论,它不生金,但在特殊情况下能生金。
13、丙戌、丁未、壬辰、癸丑四组干支为天干通墓根。
14、丙丁壬癸见辰丑,一般情况下辰丑以水论;甲乙见辰丑,辰丑论财;庚辛见辰丑,辰丑以论印。
15、丙丁庚辛见未戌,一般情况下未戌以火论;甲乙见未戌,未戌论财;壬癸见未戌,未戌以官杀论。
16、命局辰戌丑未在命局中发生刑冲时,失去寒暖燥湿的特性,刑冲后的土为中性土,跟天干戊己土一样。
17、辰戌丑未分为阴阳,辰戌为阳土,丑未为阴土;辰戌丑未分为湿燥寒暖,辰土为湿土,戌土为燥土,丑土为寒土,未土为暖土。
18、当命局不见木时,戌未土当甲乙木看,当未戌为用神时,木上大吉;当未戌为忌神时,木上大凶。当命局不见金时,辰丑土当庚辛金看,当辰丑为用神时,金上大吉;当辰丑为忌神时,金上大凶。
19、辰戌丑未之间的作用关系是:辰丑土互帮,未戌土互帮;辰戌相冲,丑未相冲;丑未戌三刑;丑戌刑二刑;辰戌未三刑。
20、以上辰戌丑未在特定条件下,辰丑不生金,能帮戊己土;未戌不脆金,能生金。
辰戌丑未四墓库,湿土燥土有区别。
辰丑湿土内藏水,未戌燥土内藏火。
辰丑晦火力量大,未戌煅金似炼铁。
湿土好比是泥浆,燥土熔岩无差别。
湿土燥土若相见,燥湿不容必相克。
辰戌丑未相对冲,丑戌相刑未辰克。
一、燥湿之分
辰丑为湿土,类似于泥浆。辰丑既有土性也有水性,
有时只表现出土性,有时只表现出水性,而有时却表现出土水两重性。
未戌为燥土,类似于熔岩。未戌既有土性也有火性,
有时只表现出土性,有时只表现出火性,而有时却表现出土火两重性。二、双重性
1、甲乙日干见辰丑,辰丑是土,是甲乙日干的财星。如果八字中有丙丁巳午火伤官食神,且与辰丑相邻,辰丑又马上表现出水性,辰丑晦火即起到了印星的作用。
甲乙日干见未戌,未戌是土,是甲乙日干的财星。如果八字中有庚辛申酉金正官七杀,且与未戌相邻,未戌又马上表现出火性,未戌煅金即起到了伤食的作用。
2、丙丁日干见辰丑,如果辰丑在日支,例如丙辰、丁丑日,辰丑表现出土水两重性,辰丑既是丙丁日干的伤食星,也是丙丁日干的官杀星。如果辰丑在年支、月支、时支,辰丑只是日干丙丁火的伤食星,不做官杀星论。如果地支有巳午火,且与辰丑相邻,辰丑表现出土水两重性,辰丑得火之生为伤食星,辰丑也晦巳午火为官杀星,使巳午火减力。如果地支有亥子水,辰土半合子水,使子水减力;辰土与亥水不作用。丑土合子水,使子水减力;丑土与亥水不作用。
丙丁日干见未戌,未戌是丙丁火之根,以比肩劫财论,不以伤官食神论。如果八字中有庚申申酉金,且与未戌相邻,未戌煅金表现出火性。如果八字中有壬癸亥子水,且与未戌相邻,未戌表现出土性克水,即起到伤官食神的作用。
3、戊己日干见辰丑,辰丑不帮戊己土,不是比劫星。如果八字中有丙丁巳午火印星,且与辰丑相邻,辰丑又马上表现出水性,辰丑晦火即起到了财星的作用。如果八字中有庚辛申酉金伤官食神星,且与辰丑相邻,辰丑生金表现出土性。
戊己日干见未戌,未戌土帮戊己土,未戌土为比肩劫财星。如果八字中有庚辛申酉金伤官食神星,且与未戌相邻,未戌煅金表现出火性,即起到了印星的作用。
4、庚辛日干见辰丑,辰丑是土,是庚辛日干的印星。如果八字中有丙丁巳午火官杀星,且与辰丑相邻,辰丑又马上表现出水性,辰丑晦火即起到了伤官食神星的作用。
庚辛日干见未戌,未戌表现出火性煅金,起到了官杀星的作用。如果八字中有壬癸亥子水,且与未戌相邻,未戌又马上表现出土性克水,即起到了印星的作用。
5、壬癸日干见辰丑,辰丑土不但不克壬癸水,还是壬癸水之根,为壬癸水的比劫星。如果八字中有庚辛申酉金印星,且与辰丑相邻,辰丑又马上表现出土性,辰丑生金即起到了官杀星的作用。
壬癸日干见未戌,未戌土是壬癸日干的官杀星。如果八字中有庚辛申酉金印星,且与未戌相邻,未戌又马上表现出火性,未戌煅金即起到了财星的作用。
三、燥湿土不相容
在不考虑旺衰的情况下,辰戌相冲、丑未想冲,相冲双方各减力一半。丑戌刑,相刑双方各减力三成。未辰相克,双方各减力三成。如果有一方占月令,占月令者减力小,失月令者减力大。例如辰土占月令,被年支和日支戌土两次冲,切莫说辰土被戌土给冲散了,而是戌土减力大,辰土仍保留四成的力量。余仿此。
纵观古人观点「以旺为库,以衰为墓」,此论点大致相同。何谓库?简言之,得气为库。例如:木命生于未月为库,火、土命生于戌月为库,金命生于丑月为库,水命生于辰月为库。即是得到月令的帮助,不以入墓论断。何谓墓?简言之,失气为墓。例如:木命不是生于寅、卯、未月,而地支见未;火、土命不是生于巳、午、戌月,而地支见戌;金命不是生于申、酉、丑月,而地支见丑;水命不是生于亥、子、辰月,而地支见辰。即是得不到月令的帮助,以入墓论断。但地支见到日主的根,例如:木命见寅或卯,火、土命见巳或午,金命见申或酉,水命见亥或子等。同时又有日主的墓库,均不应以日主入墓或入库论断。但假设日主在原局其根受冲,因根被冲去所以又要以入墓来论断了。大运或流年冲走其根,也以当年入墓论断。命局中以日主入库是比较好的。因为如果入墓是代表收藏之意,引申为思想内向,孤癖潜藏,意志消极,体弱多病等。入库则比较轻微,较无以上不吉的问题。又假设日主自坐墓库者,因直接通根得气,则不论是否当令,均以入库论断。
1. 甲、乙木见辰戌丑未土,一般情况下均以财论。
2. 辰土:在命局及岁运中具备申子辰或壬癸水干透之一,或命局中申子辰,癸、亥水特别多时,辰土以从水象论,然土性不灭。
3. 丑土:丑土在命局中同时具备亥子丑三会之局,又见壬、癸水坐亥、子之上。或者岁运壬、癸,亥子丑全,命局内无其它土来帮扶的情况下,丑土以从水象论,然土性不灭。
4. 未土:八字命局构成亥卯未,见甲、乙木坐寅、卯之上,未土以从木象论。例:丁亥 癸卯 乙未丁亥,命局中亥卯未三合化木,日元乙木生二月禄地而旺,故亥卯未三合木成局,此时未土以从木象论,然土性不灭。
5. 戌土:命局中寅午戌同见,丙、丁火自坐巳、午之上,在不见水的情况下,戌土则以从火象论,然土性不灭。例:壬寅 丙午 丙戌丙申,命局中年,月,日,时寅午戌三合火局,月、日、时丙火透而旺,本局日支戌土当以从火象论,然土性不灭。
6. 命局中申酉戌并见,庚、辛金坐申、酉金之上,而不见火的情况下,戌土当以从金象论,然土性不灭。庚辛、申酉金见辰、丑土,命局大运、流年不见水的情况下,辰、丑土则以印论。丙、丁火见辰、丑土,辰、丑土不见水的情况下,丙、丁火以食伤论。命局中巳午未并见,又见丙、丁火坐巳、午火之上,不见水的情况下未土以从火象论,然土性不灭。下面举两个例子说明:
年月日时
干造: 壬壬戊丁 大运:辛庚己戊
戌子辰巳 亥戌酉申
02122232岁
此命戊土生子月失令,坐下辰土虽得时支巳火来生,然子辰半合水局,天干又透出壬水,故半合成化,辰土以从水象论之。子水当令为财星取格,日干戊土以年支戌土为根,幸得时柱丁巳火印来生,所谓:「先财后印,反成其福」财、印互不相碍,辰本为水库可收水入库而不致泛滥,可惜的是年支戌与日支辰隔冲破库,则库漏而水四处散漫矣,故此命不佳可知,因此更忌行运再逢金、水之运,如此则水势泛滥不可收拾,同时也会坏印生身之力。
辰为水墓库,戌为火墓库,丑为金墓库,未为木墓库,其中土五行为本气最重,如果不是本五行之库,则遇四土不为库也。例如:辰为水墓库,则不是土与乙木之墓。
库中所藏,如果透出,在没有其他克制情况下,即为能用而透清,比如:辰中戊土透出,是不需要“冲”出的,即不冲照样能用,因为四库同属土为同类、同气,虽然有冲(如辰戌冲或丑未冲),但因透出而无大碍。又比如:壬水透出可用,但有戌冲辰则土动,土动则克水,怎能说无碍,又怎能说冲出了水。注意:如果四柱中水多有辰库,无冲时辰收水,冲辰时,此时水的力量不亚于土,则可以说戌冲辰而冲出了水。同样地,命局中以乙木透出为用,冲则戌中辛金因土动能生金,辛金起而克木,这岂能算是乙木的好事,因冲的结果其实还是乙木受伤。
结论:如果辰中透出癸水、乙木,辰被戌冲,其结果是癸水、乙木其根受损,如不透本来就不能起大用(在藏若透出则可用)。其实命逢四库土时,首先察其是否为透出之根,而能用与否全在于通根透干有力与否,与冲无关。
思路:四库不冲时四库藏干做为透出之根而有用,不透则本来就不能起大用,透出之神以库中本气、中气、余气各自为根,冲时有如下变化:
1. 土冲土为本气,本气旺,但在本气不旺的情况下,则不能谈旺。
2. 土旺生金,金可克库中之木。
3. 土旺克水,土可克库中之水。
上面2、3 条等于受冲后,被克之五行受损伤而不能用。
己用壬为财,逢辰则为水止而不流,也称入库。入库之水再旺也不为害,入库之火再烈也不伤人,入库即为有制。丁用壬为官,逢库为官投墓。如果命局财官为用神,这种情况入库墓则对命主不利。如果财官在命局为忌神时则反而为吉。所谓为吉,是说财官旺而多为命局之病,见库被收,这时如果逢冲,则放病出笼(程度上必须是土克不住水的力量,或是丑、未冲反倒生金),岂能有利于命主。如果作为用神不宜入库,应该透出引化方是正道,切不可指望冲出,因冲会伤损其根,是用神本在命局就弱,全赖四库之根,这时的刑冲只会损伤根基。有些命理书在谈到四库相冲时,不管命局中有还是没有,一见冲,就说“因冲而发”,试问:如冲库中之财,命局中财星只一点点,又怎能冲出原本命局少之又少之物,足见“因冲而发”的使用是有条件的!命局只有库,库中存物不多,凭你刑冲,焉能冲(生)出此物。所以所谓冲出财,冲出官,必是命局岁运有之,方才能谈冲出。如原命局没有,只有库,只能算空库,人之常情,人间之库,虽为藏,但有实有空也。
所以原命局中没有,刑冲也刑冲不出来,刑冲不出来,又怎能解决用神少之又少的情况呢?那只有寻求引化之方(一是逢岁运,二是人为)。倘若库在年、日、时支,有会、合可化而成局,则以新五行从象视之,如果是不能“化”,四库也会因会、合而丧失库墓的作用,当其未会、合化前是土自可以为库、为墓,然当其会、合化之后已不是土,又怎可为库墓呢?
下面一一举例:
申子辰合化,辰改为水,若申子辰只合不化,辰仍为水之库(因天干无化神),寅卯辰会成,辰变木(因寅卯辰为一方之气,所以一般情况不需有化神便可成化),此时辰不收水。辰、酉合化变金,不化则辰贪合失功,辰不收水,或者说辰、酉合无化神时,辰、酉也化金(土、金相生本来就易助化成功),只是未透没派上用场。
注意:六合、半三合紧贴者为化,但不透不为化,实际是化,不透派不上用场。三合不引化也可化,只是在地支化对他支有损益,如透则在天干亦有损益,三会为一方之气,也是透则在天干亦有损益,不透则仅在地有损益。(详细的干支合化细论,请参考本站《? 论八字干支合化(释疑篇) 》一文)
对合化与合而不化的结论:一切符合于化的条件的五合、六合、半三合、三合、三会则都为合化。区别在于透者为在天有损益,不透者在地有损益,五合在地支有化神同理,即五合有化神为有根,无化神也成化但无根。由此而论:凡合者,都使四库失去了土的作用,则不收物。但子丑合,因为化为土,所以丑土仍为库。
结论:四库无合为土时(隔合成化不符条件时,仍为土)则为库墓,具有收的功能。
特别指出:日临四库,库中有日干通根则为「通根身库」,对日干有帮助作用,如无通根则无用。
有的人说,也有逢冲而发的,那是何也?比如,癸生辰月,透戊土为官星。因戌冲辰是同气,实际土并没有受到伤损,反而有了力量,也就是说,作为戊土官星之根的辰中之戊,此根并未伤损,或仅受到一点影响,这受点影响即是有走动之象,或不顺之象。但对透出之官却没有坏的影响,反倒因根冲土力增强而使戊透官星得发,但这不等于官星喜冲。
十二支中,寅申巳亥之冲最剧,一般以多少、旺衰来分胜败,子午卯酉有成有败,但总的原则是喜用逢冲为败,忌神逢冲为成,因忌神在命局力量大,因而忌被冲则为成。
寅申巳亥、子午卯酉为冲克之冲。
戌丑未为冲动之冲,冲动之冲,有克有生,有成有败。
戊土不透,如:辰戌相冲,则不清也。
透壬为印,如:辰戌相冲,将对壬水不利,不能说成冲开印库。
四库之中,五行俱有,但却以土为主,所以土冲则灵或称可以,其余金木水火,是不能以四库之冲谓之动的。故财官属土,冲则库启(动),如:甲用戊财而辰、戌冲,壬用己官而丑、未冲。这里客观点说,实际上,四库有戊、己透干,即使不冲也为有用,并以四库之土为根,至于财官为水,四库冲而动,即克水,逢冲是伤损。如己生辰月,壬透为财,戌冲而劫财动,劫财动对壬财无利,所以,透戊、己逢冲可以说库开,透金木水火逢四库冲是不能叫库开的。
入墓举例:
干造:癸未乙卯甲子己巳
大运:辛亥 小运:庚寅 流年:辛酉
此为岳飞四柱。年、月支卯未半合木局,未土改变五行不为墓,逢辛酉流年,太岁冲亥卯未中神,木局破未为墓,甲日干在酉为死地而无气,群金围克死木,甲被克无救入墓而亡。
结论:
1. 命局中未墓,逢木在太岁处死地无气受克,必收甲木入墓。
2. 未之木墓有合则改变五行(未变木),但合被破,未则为土,便是木的墓库了。
论辰戌丑未土的应用
(一)由来
辰戌丑未为四隅月,为土的专值月令,诸书皆言土旺于四季,然其专值旺令中因其“方之余,藏之杂“又各有不同。土分燥、湿两种,辰丑为湿土,为土之阴,戌未为燥土,为土之阳。辰丑为湿土者,盖因辰乃水库,申子辰合申金为发水之源,子水为水之正旺,辰土纳之而曰库,寓为湿土。丑者,北方水之余气,方气之余近水而湿也。未戌土为燥土,戌者燥因火自寅生,至午旺极,戌纳而为火库,其性燥热。未乃火方之余气,火气之余,近火而燥。此为辰戌丑未燥湿寒暖之性的由来。 我们在应用过程中,广大易友往往忽视了四土的真正作用和应用条件,五行的生克关系谁都知道,就连不懂易学的常人也大多知道土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,金克木的关系,那么四土与其它四种五行的关系也逃不掉生克关系,但因其燥湿的特征,生克的关系与其后四种(四行)又有所区别。
(二)不易
辰丑土的特性为湿土,未戌燥土,但土与金的关系是土生金,金泄土的关系,与火的关系是土泄火,火生土的关系,与水是土克水,水耗土的关系,与木是土耗木,木克土的关系,五行的生克特性永远也改变不了,此为不易之理。
(三)变易
不易之中有变易,这又是“易“的魅力所在,变易不是把不易的改变了,而是要变通,用辨证思维去变。变要依理而变,依易之自然之理而变,而不是胡变、瞎变、乱变一气。从“由来“节我们可以看出,辰丑土为湿土,是因为辰见申子之合,丑见亥子之余而谓湿土,未戌土为燥土,是因戌见寅午之合,未见巳午之余而言燥。由此推得,我们在命理应用辰戌丑未时,应辨证的应用,也就是说辰丑土与未戌土有其特殊的作用。 辰丑土见亥子水而紧邻,水可以改变辰丑土的性质。土从水象,此时的土帮扶戊己土的力量很弱,不作为辰丑土的根。如局中有辰丑土而不见亥子水,不以从水论。土就是土,按正五行生克论。即使辰丑土见亥子水,如土旺且众或火旺而生土亦不从水,按正五行论。论辰丑土克亥子水,生申酉金,帮扶戊己土论。未戌土见巳午火时,如火的气势旺,未戌土以从火性论,如命局火受制或弱又杂以辰丑亥子者,未戌土还是以土论,以正五行论,生金、克水、泄火、耗木。未戌土以火论,有制金之能,〈子平〉曰之为脆,而不生金,见木以“生泄“论,见水以“相互“克制论。如单见未戌土而不见巳午者,或巳午与未戌遥隔者,火是火,土是土,各司其职。(另见命魂报第一期“易法自然“章节)
乾造:辛 己 戊 辛 运:戊 丁 丙 乙 甲
丑 亥 申 酉 戌 酉 申 未 午
63 73 83 93 03
戊土生亥月本弱,虽通根于年支丑土,因丑见当令之亥水土性不专,按从水论,不帮扶戊己土,月干己土被辛金所泄,日主以从弱论命。丑己戊为忌神,辛酉申亥为用神。
原局取象;根据喜忌组合与作用关系和六亲的喜忌有无断事如下:
1、从弱格忌印星,局中无印,印上应吉,有学识、技术、文凭,且坐下申金食神泄身,时柱得伤官坐酉金有力而泄,从弱格越泄越吉,食伤又代表人的才华,故此命有文凭。
2、从弱格喜官制,局中无官,此命无官,又因局中食伤干支全见,不宜为官,即使官出现亦发挥不了官的作用,格局不杂而显清,此命可有工作,清贵之命。(验)
3、年支丑土虽在分析旺衰时,以从水论不以戊己土根论,但丑终为土,为忌神,而制亥水用神不吉,年为父母宫,母必体弱多病,而能力不强,天干辛金泄己土发挥了好作用,父能力强于母,又因辛金坐丑土可知父有一定的文化,父母关系好,又因丑克亥水为财,母不挣钱,耗财且早年克父。(验)
4、夫妻宫申金坐下有力,妻子能干,但因亥水财星泄申金而夫妻关系一般,时好时坏,逢亥水旺时,申受制时不顺。这又是用神与用神的作用结果。从弱格虽然食伤与财皆为用神,但不可忽视它们的组合与作用。如此命的组合即是如此。虽财、食伤皆为用,但因亥水泄了申金,在论六亲时参照“星宫同参“的原则。论妻之能力关系时,不可忽视。此时论亥水(财星)泄申(妻宫)故断其与妻关系一般,妻子能干,但因亥财泄申宫而妻财运也一般。此为“用神制用神“的结果。(详见《命魂实战技法》)
此节为说明辰丑湿土的具体应用,举命主实事多件,以证此命从弱,丑不可用的原由。如只论一事而证之,有独断之谦,此节读者深悟必有所获。此例是辰丑土从水的例证 。下例是不从水的例证:
乾造: 壬 壬 戊 丁 运:辛 庚 己
戌 子 辰 巳 亥 戌 酉
2 12 22
此命戊土虽然生子月失令,但坐下辰土得巳火生,得印生助,又通根年支戌土,此命辰土势众不以从水论。因两土夹克子水,土又有后源生助,土势大于水势,不以从水论,可论坐下强根,此命身旺论命,财星虽两次受制,但因其当令,天干两透不能论从强,应以身旺用财论。
原局分析: 身旺忌印局中见印,时柱丁巳,丁坐有力,干支一气,不利母。年支父母宫戌土为忌神克子水为凶,按“星宫同参“可直断此命克母。(验,未满月母即死) 本人初中未毕业,为糊口而随父四处奔波,戌运贫困潦倒。唯申酉运略有好转,然运虽好而亦非大富,因命局用财财星受制,命局早以决定了他不是大富之命,即使行通关好运亦非大富,这就是命局决定的,富贵贫贱是注定的,一定的,即使行好运亦非大富大贵的道理。
此命虽辰土见子水,因其土势众而不从水,此时土是土,水是水,是相克的关系,要很好的运用辰戌丑未,一定要辨证而用,不可违反“易法自然“的道理,更不能硬性规定辰丑土就是水,不帮扶戊已土,这种近乎霸道的归定不辩可知其错。有心的易学爱好者一验便知,易学不易的是理,变易的是依理而推导出深层变化。仅以此节以“变易“名之。
乾造:甲 甲 丁 乙 运 : 乙 丙 丁 戊 己
寅 戌 巳 巳 亥 子 丑 寅 卯
丁火生戌月,坐下巳火,时支巳火,月干时干甲已木正偏印透。火旺,此时戌土以从火论,此时寅木以生戌“火“论,八字从强格论命,命局分析:从强格喜印星,局中见印,干支具为用神,此命有文凭。从强忌官,局中不见可为官,但因局中有印而不生印父母有学识关系好而不为官,本人虽为官而不高,夫妻关系好,头胎生男孩。早运虽行官运,贵在局中有印可化无大凶,丑运不顺,最好者寅印已午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