类象-过房入赘之命

夫类者,会成一家之意也。如甲乙得亥卯未,会成木局;丙丁得寅午戌,火局;庚辛得巳酉丑,金局;壬癸得申子辰,水局;戊已得辰戌丑未,土局,乃五行从其重者为类。或曰:如比肩之类,五行皆归纯一,天干一类,本非其象,或类化气而不成局,或类印绶而不成印,此皆贫穷淹蹇,出赘过房命也。如丙寅、戊戌、庚戌、戊寅,二戊生庚,类印缓,二寅克戌为七煞,寅午戌火局,年干透丙,似印非印,煎熬太过,倚托别房父母。又:丁未,己酉、乙巳、乙酉,乙木导巳酉丑金局,似从金化,然无庚不化,反为煞,主人性刚多病,倚托贫天。

《经》云:生而不生,过房入赘之人;化而不化,蹭蹬淹留之子。

又:庚戌、戊寅、庚午、丙戌,金类火,浊而不清。

又:丁丑、丙午、庚寅、丙戌,亦金类火,贵而不久。

又:癸卯、乙卯、己卯、乙亥。

又:乙亥、己卯、巳卯、乙亥,已土类木。

又:乙巳、乙酉、乙酉,乙酉,乙类金,不忌鬼多,俱为福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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