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命细法

(1)

过房七杀带三刑,母明父暗是偷生。

我明我暗从化象,父死之时不送灵。

庚金化成火相时,父亡见血不须疑。

比肩三合族人害,三刑零落及离妻。

比肩暗损及门房,兄弟无情被罔欺。

如带比肩成别象,弟兄不睦报君知。

妻带三合及坐妻,妻曾认得是亲支。

坐妻透妻成别象,定主离妻再娶妻。

多透妻财须怕妇。妻归绝地不生儿。

化成别象克正夫,必主欺夫礼义疏。

身旺食强亦如此,食明旺相懵然殂。

阳母专位主伤生,坶来父上受其惊。

天时地利生过月,七杀兼刑顶上偏。

印归杀地母有病。丙丁双者顶双灵。

日禄归时须应梦。小儿无乳食冲刑。

壬子乙酉对偏生,丙戌丁丑妻获灵。

背父而生甲乙卯,此时须要记分明。

(2)

假令,申子辰从水也;不然,五月无水,有火不从也。戊癸化火巳午,天干地支从火也,又将坐日甲木论。珞碌子云:学释则离宫修定,是如此取用也。杜老先生教镜镡僧判,将此为例,此臼参详,朝暮苦想,似此半年,忽然间得此时人处,云:公初学,进退了几番;后获此法,非与他阴阳也,此别家幽微之经也。又论《心印口诀》:双顶者,只可言八字,有双丙丁者是也;若只一丙一丁,下有刑冲者,可言歪顶无失也。

又一法。言人儿女麻面者,是戊己被甲乙克之,不然面主有疤痕;戊己见乙巳乙卯乙亥是矣!如此递相贯穿,天干地支,往来相克,化合之气,死生破败,皆此所主也;其干支万变,如此化,病源此中出r成败此中出。命之幽微,莫不由于此,而假外来哉!更于此看得到处,不须归家多说。

四柱支中元有忌者,切忌运中透出病。

运中忌财作凶财,岁战便为灾。—凡坐杀者,不可行杀旺运。

身旺又加旺运,岁运并来伤杀,与我无情者是。印绶怕行财运,主恶死或血疾。

印绶多母众,或食众乳、或寄养外人家。

如四柱有官星流气,太岁冲官星,必因官讼;如遇比肩助者,言比肩之人救助无事,流气转生财官者。

凡识生财伤官有三:伤之不尽,多出吏道;元有物气,伤官运及印绶,岁复见官星者,多凶化气,怕逢返本;不化有变局,如化不成者,可只用本日干断。

且如,己土用癸水为妾,运逢辰库,主妾与自家人私通。

丙用乙为母,遇庚申母多外情。

丙用庚为父,遇寅丙多主父弱。

戊用癸为妻,若坐酉宫,或主好酒。

本元无财官,运逢财官者主凶;他人发财发官。

火人水乡,主血疾。

壬癸引归寅卯,主阳不兴;时归败绝,老后无成。

日干与流气(流年)合,主晦气入门。

(3)

假令,六甲日,以偏阳土为父,阴土为妻,阳金子,阴金女;阳木阴木同法,余皆仿此。

妻星入败地,主妻不正:如己酉、庚午、癸酉、丁丑,是财人败地也。

寅申巳亥,乃四长生,必得聪明妻。

财官印,得气为妙。元见财官,商旅农家。

财多印陷,少年克母;母不贞洁,必重嫁。

女人之命,日干同者,若我旺他衰,我为正;他旺我衰,他为正。壬癸之水盛者,聪明多智,女多淫滥。

时上见财者,必须人合。   

支中有官无刑破者,因妻发官。

支中有杀无制,因妻致祸。

假令壬癸日,运逆行者,生于正月二月:取戊己土为官,故为禄绝,此为背禄;取丙丁火为财,四柱不透出财神,此为背禄不贫也,寅卯暗藏三阳四阳之火为财;如行子丑运,遇比肩分夺;交亥运木长生而助火,主发财;戌运亦然;音运火死水败,主破财。

如壬癸生寅卯月,顺运者:巳午运发财福,亦忌财神透露,岁运亦然,如遇财神透出,四柱元有阳刃比肩,因妻致祸;忌申酉二运,如四柱元有印者,百物更改,革故鼎新;如流年遇杀者凶;酉运裸形沐浴,劫煞主死。

如丙子、丁丑、戊寅、辛卯、壬辰、癸巳、丙午、丁未、戊申、辛酉、壬戌、癸亥,时犯之,多因孝病中成亲。

如用子女之法,不喜人墓库;如子女人库,主无子女。

库日用甲为偏财为父;坐甲行西地,为财临杀位,父死不归家。

阳干女命,食神多者为娼。

阴干女命,食伤官多者为妓;有物去之为良。

火至天干,多主瘰疬;地支多时生疮。

用杀返轻,多为僧道之首。

此苟僧《判正传歌》,即印净禅师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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