淬砺导读:《御定子平》一书,乃命理秘本,清初学者编撰,康熙御定,多年藏之内,并无刻本传世。是书收录历代子平学的重要典籍并加以解说,议论精当,文采斐然,更有诸多秘本秘法,世所未见,有极高的研究价值。该书于2011年经郑同先生点校刊行,但命学界尚未对此书展开深入研讨,故本人有意将此书转化为电子版,公诸于网络,以供爱好者研读。
【001段】王充曰:“见骨体知命禄,见命禄知骨体。”此则言禄命尚矣。然汉晋以前,于史未征。逮北齐武成时,有巨鹿人魏宁以善推禄命征为馆客,武成亲试之,皆中。隋文帝时,有京北临孝恭甚被亲遇,著《命书》二十卷行于世,俱载《北史》。《隋书经籍志》有《杂元神禄命》二卷、《湴河禄命》三卷,不著作者姓名。又注云:“梁有《五行禄厄会》十卷,亡。”《南史》无《艺术传》,不知作者谁氏。《唐书艺文志》有濮阳夏樵子《禄命人元经》三卷、杨龙光《推禄命厄会诗》一卷,不详其世代。《宋史艺文志》,有郭璞《三命通炤神白经》三卷,隋唐史所未载,《璞本传》亦不载此书。又僧一行《元经禄命厄会经》一卷,李吉甫《三命行年韬铃秘密》二卷,李虚中《命书格局》二卷,《珞琭子赋》一卷。注云:“不知姓名,相传为战国时人。迹其文义,与古殊远,是后人所托无疑也。”“诸史所载古书多不存,今年所传者,皆唐季叶以来之书”云。
淬砺导读:此段言历代命理作品之传承。
【002段】三命之说,今年以干为天元,支中所藏之神为地元,纳音为人元,谓之三命。或云:“古者言命,止有年月日三者,故去'三命'。”按《唐书吕才传禄命篇》云:“汉武帝以乙酉岁七月七日平旦生。”平旦生,寅时也,是未尝不言时也。同时而生,祸福或异,若止以日论,则十二时更无差别,不知何以定之?但其法以年为主,如云“鲁庄公岁在乙亥,月建申,命火也”,指乙亥纳音火而言。“秦始皇岁在壬寅正月命,背禄”。寅月,壬之食神,故谓背禄。又云:“命,金也”,指壬寅纳音金而言。后魏孝文帝生皇兴元年八月,是岁丁未,八月己酉,丁以己为食神,故云“背禄”,皆不著其日时,即据太岁立论。故自徐均以后之书,必言以日干为主,可征乎此之不主日干也。韩愈言李虚中之学,“最深于五行书,以人之始生年月日所值日辰支干相生、胜衰死旺相斟酌,推人寿夭贵贱利不利,辄先处其年时,百不失一,星官历翁,莫能与其较得失。”日辰者,日时也。申言所值之日辰,盖以日为主而兼论时可知矣。然去一切之说,专用六神,以正官、偏官、伤官、食神、印绶、财星,为内格。六者之中,财官为要;其无财官而刑冲遥合以求之者,谓之外格。至于今遵用之。均字子平,故后人取其字以名斯术。今所传《珞琭子消息赋》之类,多取于纳音,而杂引神煞,至五代时东海徐均始辟。
淬砺按语:此言四柱命学之缘起。
“然去一切之说,专用六神,以正官、偏官、伤官、食神、印绶、财星,为内格。六者之中,财官为要;其无财官而刑冲遥合以求之者,谓之外格。”此一句总领命理大纲,可为命理立格之依据,命理之种种变化,皆由而生也。
【003段】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,人之生也,固在五行之气之中矣。岁月日时,干支具而五行之旺相衰病,纷错杂糅,千态万状,有清浊厚薄之不同。得其清者贵,得其浊者贱,得其厚者富,得其薄者贫。又有贵而贫者,气之清而薄也;贱而富者,气之浊而厚也;贫而贱者浊而薄,贵而富者清而厚,其富贵贫贱之差等,则因乎清浊厚薄之分不同数以论之。定之以格局,参之以行运,而其荣枯得失,可得而言矣。至于二五之精,极纯至粹,则生而为帝为王、为圣为贤,其时贞元会合,乾坤清朗,日月发其光华,川岳萃其英灵,数千百年而一遇之,不可以常数限,不可以常理论也。故自昔以来,禄命之书,无论帝王之命之法,无论圣贤之命之法。吕才《禄命篇》,所述帝王之命,据常**之,俱无所取,且不应有官。盖超乎气数之外者,律以寻常格局则左矣。
淬砺按语:此段有两层意思,一是提出针对普通命理的推算原则:辨识命格的清浊厚薄,以定人之富贵贫贱;二是提出帝王圣贤之命,为贞元会合所成,非常理可度。
【004段】八字休咎,得之于天者也。然五行之理,必参三才以立论,而后其说始全。董仲舒云:“尧舜之民,无不仁且寿者。”出于太平盛世之人,岁丰人和,狱讼衰少,绝无大灾咎之事,一生优游,享福至老,所值之时异也。又如五方风土各异,金寒水冷而宜于火者,北人为甚,南人稍轻;火炎土燥而宜于水者,南人为甚,北人颇缓,所生之地异也。又人家祖父家世积累不同,世德之家,其子孙必兴,八字虽有偏杂,亦可免祸;积恶之家,其子孙必败,八字虽佳,法当富贵,缘祖父过愆消折殆尽,终不享福,此“积善降祥,积不善降殃”之理也。况乎修身立命,其理尤大。如命合富贵,君子得之以行其道,小人得之以遂其欲。君子行凶咎之运,素日无骄奢淫逸,自无大患也;小人暴殄已甚,元气斲丧,岂复有余福?君子戒谨恐惧,即有祸患,作之孽者天也;小人则自作之孽而不可逭,此“惠迪吉从逆凶”之理也。吕才曰:“世有同建与禄,而贵贱殊域;共命若胎,而夭寿异殊。”是必参天地人之理以通论。滞于一隅,执其旧说,皆未免胶柱而鼓瑟者也。
淬砺按语:“积善降祥,积不善降殃”,此人所以当修身立命。命理休咎虽系天定,然人力也可作用期间,若能弃恶从善,也必有利于人之命运。
【005段】以六十年甲子乘十二月,得七百二十。以六十甲子乘十二时,亦得七百二十。又以年月七百二十,乘日时七百二十,得五十一万八千四百。则凡生于天地之间者,人禽虫鱼草木之伦,其大数皆筦于是矣。康节之数,亦从十与十二起。然康节以三百六十,乘三百六十,故其数终于十二万九千六百。禄命家以七百二十,乘七百二十,故其数终于五十一万八千四百。五十一万八千四百者,四倍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也。于是而阴阳五行之变尽,于是而动植之化齐,就其二五之参差交错者推之,则偏正纯杂,于是见焉;清浊贵贱,于是分焉。此禄命之术,所由起也。
淬砺按语:此以“数”之角度,推算命理之总数。然若参与月令气候深浅之不同,其数当不止如此。
【006段】五行有生我者,有我生者,有克我者,有我克者,有与我同类者。禄命家以生我者曰“印绶”,克我者曰“官煞”,我生者曰“伤官”、“食神”,我克者名曰“财马”,同类者名曰“比肩”。以人伦言之,生我者应为父母,我生者应为子孙,克我者应为官杀,我克者应为妻财,同类者应为兄弟,此则占卜家皆用之。今禄命之术,惟以母为印,而父反财;惟以官为子孙,而伤官食神者,不过主人生之精神智惠而已,其故何也?盖以人生于母,故印主母;而印者,财之所克制,是财之妻也,故反以财为父也。妻者,我之所克制,故财主妻;而官者,财之所生,是财之子也,故反以官为子也。缘妇人之命,以制我者为夫,以所生者为子,故男子之命,与相因者如此。以人事言之,克我者为官,以有官爵,则有法度而不敢肆,是我为官所制也。我克者为财,以人生所费用者财帛,是财为我所制也。有官爵,则有印绶,是生我者,乃制我之所生,故生我者为印也。有精神智慧,则威权势力,皆可以制之,是制我者,乃我生者之所制,故我生者为伤官食神也。此其大略也。人生所求者,官与财而已。然能以官自钤束,则克我者为克制之克;不能以官自钤束,则克我者为克害之克矣。于财也,取用有节,则我克者为克制之克;取用无度,则我克者为克害之克矣。吉凶同域,祸福随之,故禄命家专以财官二辰,推人之贫贱富贵,祸福休咎。或其本命中无此二辰,则从微处取用,谓十二辰中所藏胚胎朕兆,凡物愈微则愈专,愈小则愈辨,于物取用既真,而所行之运度,有以生扶而引动之,则发达之候也。
淬砺按语:此段内容可分两个层次:
一是从人伦与人事解说十神之作用关系,命理之种种推断,实由此而成,此凡研学命理者不可熟玩也。
二是提出“财官总则”,即所谓专论财官。
八字已经见得财官,则当专论财官之向背,明了财官能否为我所用,以此而论断命格之成败,详见此书后文之议论。此即《渊海子平》内十八格所论之内容。
八字不见财官,则当从微处取用,即刑冲夹拱之法,使财官由虚邀而得。对于此种论命法则,自古至今毁誉参半。善用者则当用之,不善用者亦可暂时不论,毕竟八字全无财官之命,在极少数之内。
点评【007段】命中所取用财官之类,谓之用神。又取其害此用神者,谓之病神。又取其去此病神者,谓之药神。凡命无病药者,虽具五气平和而不为贵,犹以患难而兴,人生困厄而显,天道之常也。如所用者官,则以伤官为病,而印为药。如所用者财,则以比肩为病,而杀为药。如以伤官为用,则以印为病,而财为药。如以印为用,则以财为病,而比肩助身为药也。凡命中病大者,则药神即用神也。如杀重身轻,则须取其制杀者;财旺身衰,则须取其扶身者。伤官太重,则药之也印绶;印绶太重,则药之也财。药亦贵乎微处取用,如太过则亦不贵。何则?药多则不灵,格中制化太过,则行运处无力也。故大病则在格,大药则在运,然亦必格中栽根而行运帮扶之乃吉。若无根而行药病之运,虽发必浅尔。
淬砺按语:此段专论病药之作用关系,该书成书时间晚于张神峰《命理正宗》,其关于病药之论述脱胎于神峰之病药论,是对神峰病药论之发展。《命理正宗》中辟谬章节中,对于珞琭子提出的“专论财官”法则的批判,此书却依然重视财官法则,可见财官法则实为人生追求之端,故凡八字取用神定格局,当优先考虑于财官之中取之。有用神,而后有病神,有病神而后有药神,此《御定子平》独有之发明。其与《子平真诠》之月令取用法则,相去甚远。
“凡命中病大者,则药神即用神也”,此论与张神峰所言八字病药从重者论有相通之处。盖病大者,必是五行之中有一行太过,人之命内一行太过,则其余四行必弱,且适成其余四行之病,是太过即为病也!如木神太过,则木多金缺、木多水缩、木多火塞、木多克土,此木神即为金、水、火、土之病也。
“药贵乎微中取用”及“根源在先”之说,与张神峰《命理正宗》中观点相类,诚为命理之要旨,学者宜细细体味之。
【008段】五行相生相克,各有偏正。凡阳生阴,阴生阳,阳克阴,阴克阳,谓之正。凡阳生阳,阴生阴,阳克阳,阴克阴,谓之偏。故有正印,而有偏印;有正官,而有偏官;有正财,而有偏财;有伤官,而有食神。唯比肩则以阴阳同类者为比,不同类者为劫。是又以阳比阳、阴比阴为正,阳比阴、阴比阳为偏也。然命家取用,往往以偏为奇,何则?正者,理之常也;偏者,理之变也。道有变动,然后吉凶生而事业起,犹之取病为贵之意也。
淬砺按语:此段提出正偏一说,明常理与变更之不同。
【009段】子藏母胎,归于子舍,故当其有木,而火之根已寓;及乎土尽,而火之用乃息。此寅午戌所以会成火局也,余行皆以此推之而可知矣。当令者,强盛之候也。若长生则气之所征息,库墓则气之所伏藏,虽微而必著,虽熄而必生,乃五行之所以互为其根者。故所谓“微处取用”,都于四长生、四库中取之。
——总论至此终
淬砺按语:此释前文所云“微处取用”之意。举火局之变化,其各局皆可一例而推之。
《御定子平》之正官论
【001段】正官者,阳遇阴克,如甲见辛、乙见庚之类。万物必相制而后成,官者,管也,治也。木断而成材,金镕而成器,五行之正理,阴阳之妙用也。故子平之有正官,犹医家之有正治,寒则用温,热则用凉,凡以求其正而已矣。
淬砺按语:神分十种,何以命理只分正官、偏官、正印、偏印、正财、偏财、伤官、食神八格,比肩、劫财不列入诸格之内?盖因比肩、劫财乃吾之同类,无可用之理,故置之而不论。
然又何以将正官列于八格之首?盖因一切事物之发生,必因变而后成,克者,变之根由。克之中又有偏正之别,偏者阳克阳、阴克阴,阴阳同类,不能交感,为克替之克,是破坏之克;正者阳克阴、阴克阳,阴阳异类,两气交感,为克成之克,是成就之克。故人伦之中,以夫妻之道为首。是以,命理、人理、物理、事理,理理相通。故正官乃成就之克,阴阳之妙用,宜为八格之首。
【002段】然而正官之格,最为难得,必提纲既有正克,而四柱复有助之之神,又不僭其权而夺其用,故曰“正官”。否则官旺身衰,必赖印以生身,则取用在印,即以印取格矣;或官轻身旺,而遇财以生官,则取用在财,又以财取格矣。且有正官太多,官多即作杀论,是假杀为权之格也。四柱重见伤官食神,克制官星,是又伤官之格也,概不在正官之例。盖必日主和平有气,而四柱财印伤食,虽无所不有,然较轻量重,总不如正官之得力,方为真格。
淬砺按语:《子平真诠》之论正官格,以月令见得正官,即以正官格论断。此段则提出种种分辨,月令提纲见得正官,未必即以正官格论断,盖必日主有气,正官得力,无它物相侵,而后始论为正官格。是以八字取用立格,虽重乎月令,然不尽泥于月令之中,否则必执一而漏万。
【003段】然其要总以身旺为主,盖吾身既旺,则精神魅力,足以受其钤制,听其约束,以之遗大投艰而不难。若官强身弱,则器小而受盈,德薄而任重,其患且有不可胜言者。《易》曰:“负且乘,致冠至”,此之谓也。故《继善篇》云:“身弱遇官,得后徙然费力。”《集说》云:“官贵太盛,旺处多虞。”故身弱者,必行身旺之运,而后发也。
淬砺按语:前段论取正官格之理法,此段则着重提出正官格宜于身旺之论。故《爱憎赋》云:“吉莫吉于刚强。”
【004段】盖正官之所喜者有二:曰印,曰财;所忌者有二:曰杀,曰伤。大约身不甚旺者,急宜用印;身甚旺者,大宜用财。盖官能生印,而印复生身,则日元愈有力矣;我能用财,而财复助官,则官星益有曜矣。如己土生于寅月,寅中甲木为正官,而四柱又见丙丁,官既生印,印复护官,故云“正官”。又如甲日,用辛为正官,生于八月,辛金旺酉,日主带印,则身既强旺,足以胜官之任,其格方真。故《子平举要歌》曰:“正官最喜见财星。”《六神篇》云:“正官佩印,不如乘马。”马即财也。由是论之,则正官之需财,更甚于用印矣。但正官带财,只宜于年月干上,略带生扶之力,方不侵正官之格耳。所谓“煞与伤之忌”者,何也?盖正官如尹正,如本辖,如正人君子,方将任之专而信之笃,而不意有七杀以挠其权,有伤官以掣其肘,于是正官之才不得展,而正官之用不得伸。故《举要歌》云:“大抵官星要纯粹,正偏杂乱反无情。”《继善篇》云:“岁月时中,每怕官杀混杂。”盖甚恶伤官也。
淬砺按语:前论日元有气乃用官之前提,此段则细分“不甚旺”与“甚旺”之别,其要在于一个甚字也!大抵宜身略旺于正官,盖官来克我,必要我身有力方可胜任。若身官两停,则用之勉强。若身弱官旺,反是费力。故云“身不甚旺者,急宜用印”,急宜者,急切之需要,缺此则万万不可少也!“身甚旺者,大宜用财”,大宜者,优先之选择,缺此尚可支撑。
正官带财之命,最难分别,盖如财神真切,贴紧日主,则日主用财而不官,归入财格议论,此宜结合财格之相关议论而细辨之。
至于正官格之忌,一是杀来争权,二是伤官克坏,此诸书所同解也,无需烦言。
【005段】然苟有合杀制杀之神,则反足以张官之威,而助官之势。合杀者,杀远杀轻,旁有他神合而去之,则煞固未尝混我之正官,而侵我之本职也。制杀者,官杀杂见,或重犯官星,而其中适有伤食介乎其间,则杀方且屏息摄伏而不敢肆,而官之用益伸,其功名更为赫奕,复何恶于伤,复何恶于杀哉!故《碧渊赋》云:“官杀混杂,身弱则贫;官杀相停,合杀为贵。”《集说》云:“重犯官星,只宜制伏。”此之谓也。
淬砺按语:诸书多有官杀混杂,取清为贵之论。然未曾有此段如此精妙者,张威助势之说,诚此书之所独有。
【006段】抑又有说焉,正官固取提纲,然《碧渊赋》云:“年月官星,早年出仕;日时正贵,晚岁成名。”盖日时若得官星入格,亦可取贵,去留舒配,是在知变者矣。
淬砺按语:读至此段,于八字间之取格,方不泥于月令一字,盖四柱之中,若见得清纯可爱之物,皆可取之用神,并以此订定八字之格局矣!补充内容正官格至此终!
《御定子平》之偏官七杀格
【第001段】偏官七杀者,阳遇阳克,阴遇阴克,如甲见庚、乙见辛之类,本非其所辖,而强制于我,故曰“偏官”。十干之数,遇七而见克,故曰“七杀”。身旺有制伏,则名偏官;身弱无制伏,则名七杀。偏官有制而清纯,止有一位,故名“官”。七杀重见,或官多作杀,或杀聚得化,变换不穷,锋刃可畏,故名“杀”。盖名异而实同也。
淬砺按语:开篇释名,明“偏官”与“七杀”立名之义,共二方面。
一、明立名之由:以“本非其所辖,而强制于我”释偏官,此与正官相对;以“遇七而见克”释“七杀”。
二、辩立名之理:
“身旺有制伏,则名偏官”此释偏官第一层要义。“身旺有制伏”此五字当解为身旺和/或有制伏,即日元身旺,或柱内有制伏者,均以偏官而论。“偏官有制而清纯,止有一位”此进一步释义。人命造化,万有不齐。人命见偏官者,常常偏官重见,非止一位,此谓之浊杂,然但得偏官有制,去有余之偏官,仅存一位,则是由浊而清,由杂而纯,若得行运得当,亦可称富贵。偏官有制而清纯者,其论法与正官同,故此篇之后只论用杀之法,而不论用偏官之法。
“身弱无制伏,则名七杀”此释七杀第一层要义。“身弱无制伏”此五字当解为身弱和/或无制伏,即日元身弱,或柱内无制伏者,均以七杀而论。
“七杀重见,或官多作杀,或杀聚得化,变换不穷,锋刃可畏”此进一步释义。或曰“官多作杀”乃论正官之语。吾曰偏官亦同此论。凡官杀之物,只要重见,即以杀论,只要一位,即以官论。学者当先立此宗旨。
《御定子平》之偏官七杀格
【第002段】夫正官之克日干也,如父兄之教子弟,虽鞭笞之,斥辱之,其意不过范之以正而已。若七杀者,止以势力相凌夷,其人本不良,其意甚不厚,如敌国之争胜,如仇家之伺间,我苟不足以相敌,则惟有束手受祸而已。故用偏官者,有敌杀之法,有化杀之法,有驾杀之法,有合杀之法。
淬砺按语:此举例以明正官克身之有情,七杀伤身之无情。至于用杀之法,此与诸书相类,无非敌杀、化杀、驾杀、合杀之法,以下各段分而述之。
《御定子平》之偏官七杀格
【第003段】敌杀者,用于用刃,日元遇刃而旺。譬之我国既富且强,则敌人虽有鸱张之势,亦必回翔驯扰,而不敢发,而我反得以树其威,以尽其用。故《诀》云:“刃星得合功名远。”《集说》云:“有官有杀宜身旺。”《继善篇》云:“身强杀浅,假杀为权。”《喜忌篇》云:“杀旺运纯,身旺而为官清贵。”此之谓也。
淬砺按语:此释前文敌杀之法,必要日元强盛,日元之势与杀星之势相衡显占优势方可。一为主克者,一为被克者,如若日元之势不过略盛杀星之势,则绝无敌杀之义,乃抱虎同眠也。盖岁运变化,一旦杀星得地,必然灾生不已。
《御定子平》之偏官七杀格
【第004段】化杀者,利于用印,盖众杀耽耽,其势可畏,苟有些微印绶,或隐或现于前后左右之间,则为之杀者,贪生忘克,杀愈多而印愈旺,印愈旺而身愈强。夫杀主于杀,而印主于生,是干戈化为玉帛也。故《六神篇》云:“众杀横行,一仁可化。”《集说》云:“当权者,用杀而兼用印。”《碧渊赋》云:“逢杀看印,遇印以荣华。”《涯泉》云:“七杀印旺生身,功名垂手。”此之谓也。
淬砺按语:此释前文化杀之法。大凡人之八字,柱中杀势强旺,则日元之势必衰弱,值此之时,虽云喜印星化杀以生身,然却不宜印星太多,只喜“些微印绶”即可。盖缘若印绶太多,则衰弱之日元反不足以受其生,反成日元之害也!是以“些微印绶”诚为此段点晴之语,学者宜细玩之。
《御定子平》之偏官七杀格
【第005段】驾杀者,其用在食伤,我生之伤官食神,即我之股肱心腹,其气本相通,其力足相卫,但能透出一点光灵,遥遥相射,而杀之胆已丧矣,杀之鼻已牵矣,马也而可驾以乘,牛也可驾以载。制之者,所以驾之也。故《涯泉摘锦》云:“七杀有制化权,定产麒麟之子。食神制杀生财,富贵双全之人。”《六神篇》云:“一杀为害,独力可擒。”又云:“煞无明制,当寻伏敌之兵。”此之谓也。但恐制伏太过,反至无成。设使大运复行制伏之乡,其败必矣。所谓“尽法则无法,药多则不灵”也。
淬砺按语:此释前文驾杀之法。此与用印之法相类,亦只宜“一点光灵”而已,是造化喜精不喜多也。如若食伤太多,则多是制杀太过之命。
《御定子平》卷四“月令偏官格”:月支见七煞,要时干、年干透印,主发达非常。喜身旺印旺,忌坏印身衰。
金玉章按:月支七煞,其气最旺,若不能从,必须制化为急。其成格条件:
1、月支七杀独一位,不论是否透干,或本气、余气,均可以此取格。
2、喜年、月、时干配印,身旺印旺,格成杀星佩印,则为贵命。
3、喜食伤制煞,格成杀得食(伤)制,则为贵命。
4、忌混官、重杀;杀旺不喜财生。
5、若制伏太过,又宜行财杀旺地,才可发达。
例1 乾造:戊子 壬戌 壬午 庚戌
月支本气戊土七杀,透于年干,喜自合阳刃,时上庚金偏印扶身,格成七杀佩印,故为贵命。此古代一侍郎八字。
例2 乾造:戊辰 庚申 甲子 甲子
月令七杀坐禄,支逢申子辰合印局,构成七杀佩印的贵格。
例3 乾造:庚寅 甲申 甲戌 丁卯
庚金当令,时上丁火透出,伤官制杀。比劫重重,生扶丁火,伤官有力,制杀格成。此抗日英雄张自忠之命,***陆军中将。戌为丁火根库,不可伤损。己丑大运,庚辰流年,辰冲戌穿卯,损坏丁火之根,财星助杀,冲克甲木,此年壮烈牺牲。
例4 乾造:壬子 戊申 丙申 癸巳
丙生申月,壬水透干坐子,七杀强旺。戊土食神制杀,似乎成格可致富贵,但戊土衰弱,制杀无力,又丙被癸克,难生戊土。大半生运走西北金水之地,财杀太旺,坎坷艰辛。出身贫寒,学业无成。贪酒好色,不务正业,贫贱之命。
例5 乾造:癸巳 庚申 甲寅 丙寅
甲生申月,庚金七杀得时上丙火制伏。丙以巳为禄,自坐长生,食神制杀有力,杀邀食制格成。此人是个市长。
例6 坤造:坤造:辛酉 丁酉 乙卯 丙子
辛金七杀得年月双根而强旺,必须制伏。丙丁虚露,制杀不力,反易犯七杀之怒。又地支酉卯相冲,无可解救,故七杀格破败,非但无贵,还落下残疾,普通工薪族。
读《御定子平》笔记1、总论
卷一、总论
P4.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,人之生也,固在五行之气之中矣。岁月日时,干支具而五行之旺相衰病,纷错杂糅,千态万状,有清浊厚薄之不同。得其清者贵,得其浊者贱,得其厚者富,得其薄者贫。又有贵而贫者,气之清而薄也;贱而富者,气之浊而厚也;贫而贱者浊而薄,贵而富者清而厚,其富贵贫贱之差等,则因乎清浊厚薄之分不同数以论之。
P6.人生所求者,官与财而已。然能以官自钤束,则克我者为克制之克;不能以官自钤束,则克我者为克害之克矣。于财也,取用有节,则我克者为克制之克;取用无度,则我克者为克害之克矣。吉凶同域,祸福随之,故禄命家,专以财官二辰,推人之贫贱富贵,祸福休咎。或其本命中无此二辰,则从微处取用,谓十二辰中所藏胚胎朕兆,凡物愈微则愈专,愈小则愈辨,于物取用既真,而所行之运度,有以生扶引动之,则发达之候也。
P7.命中所取用财官之类,谓之用财。又取其害此用神者,谓之病神。又取其去此病神者,谓之药神。凡命无病药者,虽具五气平和而不为贵,犹以患难而兴,人生困厄而显,天道之常也。
如所用者官,则以伤官为病,而印为药。
如所用者财,则以比肩为病,而杀为药。
如以伤官为用,则以印为病,而财为药。
如以印为用,则以财为病,而比肩助身为药也。
杀重身轻,则须取其制杀者;财旺身衰,则须取其扶身者。伤官太重,则药之也印绶;印绶太重,则药之也财。
读《御定子平》笔记2、正官偏官
正官论
P8.盖正官之所喜者有二:曰印,曰财;所忌者有二:曰杀,曰伤。大约身不甚旺者,急宜用印;身甚旺者,大宜用财。盖官能生印,而印复生身,则日元愈有力矣;我能用财,而财复助官,则官星益有曜矣。
《六神篇》云:“正官佩印,不如乘马。”马即财也。由是论之,则正官之需财,更甚于用印矣。
偏官七杀论
P10.身旺有制伏,则名偏官;身弱无制伏,则名七杀。偏官有制而清纯,止有一位,故名“官”。七杀重见,或官多作杀,或杀聚得化,变换不穷,锋刃可畏,故名“杀”。
故用偏官者,有敌杀之法,有化杀之法,有驾杀之法,有杀合之法。
敌杀者,利于用刃,日元遇刃而旺。
化杀者,利于用印,盖众杀耽耽,其势可畏,苟有些微印绶,或隐或现于前后左右之间,则为之杀者,贪生忘克,杀愈多而印愈旺,印愈旺而身愈强。
驾杀者,其用在食伤,我生之伤官食神,即我这股肱心腹,其气本相通,其力足相卫,但能透出一点光灵,遥遥相身,而杀之胆已丧矣,杀之鼻已牵矣,马也而可驾以乘,牛也而可驾以载。制之者,所以驾之也。
合杀者,其用在劫伤,如甲日遇庚,我方畏庚之侵凌,而旁有乙以合之,则金木有相亲之势,而甲干无偪处①之忧。
P11.是以子平之家,耑②重七杀。《五言独步》云:“有杀只论杀,无杀方论用。只要去杀星,不怕提纲重。”
但其行运也,杀强身弱,则宜行身旺之乡,杀浅身强,则宜行助杀之地;杀强有制,即杀运亦可成功;无制杀强,必制乡而可发福。所忌者则能当杀,则《六神篇》云:“七杀用财,岂宜得禄”者也。
①校注:偪处,即“逼处”,有因地哉狭窄而紧邻、紧靠之义。
②校注:耑,“专”的异体字。(完)
读《御定子平》笔记3、正印偏印
正印论
P12.印者荫也,绶者受也。
然印绶固喜官杀,但官杀多见,恐入他格,又不可以印论,盖必四柱无他格可以取,或官杀太旺,或泄气过重,全赖印绶相扶,方可取用。
其四柱以及行运,为所最畏者惟财。以五行而论,财能克印,所谓“用之印绶不可坏”者是也。
P13.《撮要》云:“印绶喜杀嫌财位”
《涯泉摘锦》云“印旺一入财乡,渐看丰润。印轻若行财地,难致荣华”者是也。
《歌诀》云“印绶干头重见比,如行运助必伤身。莫言此格无奇妙,运入财乡福禄真”者是也。
又印绶之格,宜先财而后印。
又印绶忌见食神,食为印克,披其枝者伤其心,《歌诀》所谓“食神偶尔来相犯,风疾缠绵病不仁”是也。
居士:此篇论述比较散乱,总结一下,印绶喜官杀,忌财、食神。印绶无比肩怕走财运,印绶有比肩运喜走财运。
P14.偏印论
或曰:“柱中无食曰印,有食曰枭。”或曰:“偏印,透于天干,不论有食无食,总为名枭神。”盖其夺食之意,固未当一日忘也。凡用财者,大忌见之;用食神者,亦忌见之。
夫所贵于偏印者,谓官杀太重,日元必衰。…………故凡偏印之化杀生身者,皆大贵之命也,不惟化杀而已。我既仗印之生,而官杀复能生印,则印之生我也有力,而我之倚赖于印也亦有力,故可以卜其富贵寿考也。
如徒有偏印而已矣,其太旺也,有夺食之忌;其太轻也,有财克之忧。即已夺食,则大有伤于养命之元辰;既为财克,又不能庇其所生之日主,尚可以求其得庇而安哉!故有官杀而用印,不惟可以用官,亦且可以用财。则不足以克印,而反足以生官而生印也。有官杀而用印,不惟可以用杀,亦且可以用食,印则可以帮身,而食则可以制杀而助官也。
居士:此篇论述看着费劲。细看了两遍才明白。
总结一下,偏印也叫“枭神”。没有食神叫印,有食神叫枭。财格大忌见偏印。食神格大忌见偏印。
官杀太重用偏印。
最后我加了两个下划线部分
第二个部分原版:有官杀而用印,不惟可以用杀,亦且可以用食印,则可以帮身,而食则可以制杀而助官也。
注意红色部分,断句用错了。
解释如下:
1.官杀格用印的,其中正官格也可以用财。这样用财的就不会克印了,因为官星当令而旺,财生了官,官生了印。也可以说财被旺气官星化掉了。
2.官杀格用印的,其中七杀格也可以用食神。印可以帮身,而食神可以制杀。(完)
读《御定子平》笔记4、正财偏财
P16.正财论
故用正财格者,必以身旺为主。
谓之财多不富,反受其祸。
故《举要歌》云:“堪嗟身弱怕财多,更历官乡祸相逐。”又云:“身旺印多,喜行财地;财多身弱,畏入财乡。身旺者喜逢禄马,身弱者忌见财官。”
P17.《继善篇》云:“富而且贵,定应财旺生官。”《碧渊篇》云:“财遇长生,田园万顷。”。此之谓也。故入正财格者,喜身旺,喜印绶,忌身弱,忌比肩。
故《集说》云:“财生官,官生印,印生身,富贵两全。子党财,财党煞,煞攻身,穷愁不免。”《六神篇》云“财逢印以迁官”,又云“财轻莫逢劫地”,又云“正财逢劫,频见妻灾”,《撮要歌》云“用之为财不可劫”,此之谓也。
居士:总结下,正财格,喜身旺、印绶,忌身弱、比肩、劫财、枭神、空亡。
P17.偏财论
正财犹可用比以帮扶,偏财断不可用比以劫夺。盖比之视正财也,犹曰此吾兄弟之物而分润之,瓜剖而豆分之,沿有彼我之分者也;即为偏财矣,则吾得而取之,兄弟亦得而取之,势必至于倾庋倒箧,不夺不厌,而后止。故凡偏财而遇比肩者,利用官煞。
P18.若日元有气,谓之“财气通门户,终身富贵”者也。偏财见于日时者,必得妻子之力;一遇比劫,则不免伤妻破败矣。然而成局者,惟时上偏财,十有七贵。惟印绶忌见之耳。
《喜忌篇》曰:“时上偏财,别宫忌见。”恐其财多而身弱也。《四言独步》云:“时上偏财,怕逢兄弟。月提见财(用印见财),比肩不忌。”盖时为日主之专用,财为室内之长物,而紾臂而夺,肢箧而走,岂复为我有哉!月令之财,其气甚旺,虽为分给,益可以得其将伯之助,故无害也。但恐刻剥太多,亦为减福。其中若见伤食,又可助其财源。
总之用财而财多者,须看财与日干强弱相等,一遇官乡,便可发福。若财旺身衰,而复行官运,财既盗其气,官复克其身,如虚羸之体,元气既薄,而风寒中人,必非末疾小恙而已,岂止不能发福,抑且有重患也。惟柱中先带官星,即为好命。故偏财而遇比肩,官运本可以行,但兄弟辈出,财气已微,斗米尺布而分之,锥刀之末,锱铢之利,而重之以官,申之以煞,其福有几何也?故臧文之妾织葵园,识者以为不仁;而之青苗、手实,论者以为乱本,不可不慎也。
居士:此篇论述太散乱。缺字、错字和用错标点的地方有几处。增加阅读难度。唉。找不到重点。
先打个白话本吧。
从18页开始吧,偏财格如果日主有根气,就是“财气通门户,终身富贵”。在日时上有偏财必然能得到妻子和儿女的帮助。一遇到比劫就免不了克妻伤子。然而成格局的只有时上偏财格。只怕见到印绶。
《喜忌篇》上说:“时上偏财,别宫忌见。”怕见财得多而身弱。《四言独步》上说:时上偏财,怕逢兄弟。用印见财,比肩不忌。“就是时上为日主自己的家,财就是家里的东西。而然用手随便就能拿的,打开箱子就能取走的难道也是我的财产。月令的财星,这个财星非常旺,虽然被分配。但也可以得到长辈的帮助,所以没有害处。但怕分夺的太多,也是减少了福德。如果有伤食又可能生助财星。
总之偏财格又财星多的,要看财与日主旺度是否相等,走到正官运,就要发福。如果财旺身衰,再走到正官运,财星盗了日主的气,官星又克了日主,就像体弱的人,又感了风寒,不是小病而已,不但不能发福,而且会得重病。只有八字先有官星就是好命。所以偏财格时上有比肩,走正官运本来是可行的,但兄弟多财星本气已经很微弱了,小来小去的财产都被分夺了,再有官星重叠,引申就变成了七杀,这个福气还有多少呢?所以春秋时鲁国人臧文仲让妾织席卖,有识之人认为不仁,在收田税时让民户自报田亩数,有政论的人认为是乱了国法,不可不慎啊。
总结下,偏财喜身旺、伤食,忌身弱、比劫、官杀旺。时上偏财十有七贵。身弱的就是有比肩走官运也不好。(完)
读《御定子平》笔记5、伤官食神
P19.伤官论
故《举要歌》云:“伤官用财反为福,财绝官衰凶亦来”。《涯泉》云:“伤官生旺若逢财,身到凤凰台。”明乎伤官不可不用财也。
《渊源集说》云:“伤官若见印绶,贵不可言。”明乎伤官不可不用印也。
至于伤官宜伤尽,古人既详言之矣。然所谓尽者,四柱虽有官星,茕茕孤子,绝无根蒂倚赖,不能入局破局,即可谓之伤尽,而非究无官星之谓也。
P20.以火土伤官,土金伤官,皆不宜见官;金水伤官,水木伤官,皆宜见官;木火伤官,则又喜其官旺。
晰而言之,金水伤官喜官而复喜印,水木伤官喜官而复喜财。二者若无官星,未为大器。至于木火伤官,尤喜见财,财多则见官而益发,无财则见官而益凶。若夫火土太燥,亦宜见水而濡;土金太顽,亦宜见木而秀。格局固期于真确,而五行总在中和。
居士:总结,伤官用财和印,忌官。火土伤官宜伤尽,金水伤官要见官,木火见官官有旺,土金官去反成官,惟有水木伤官格,财官两见始为欢。
食神论
P21.由是论之,食神身旺固佳。而身衰亦所不忌。盖所忌者,只有枭神而已。
《撮要歌》云:“食神最喜偏财临”,者是也。
食神所最喜者,又有比劫,比劫旺则能助我而生食神,贪生忘克,可无劫财之患。《碧渊赋》所谓“食神最喜劫财乡”,《歌诀》所谓“食神原是寿星名,最爱财扶喜兄弟”者是也。
《歌诀》所谓“劫忌食神逼近煞,尘寰奔走枉徒劳”者是也。总之,用食神之法,如用正官正财,喜清纯,不喜驳杂;喜扶助,不喜损伤。所忌者官印,而偏印为甚,所喜者财比,而用财为急。
居士:总结食神用财和比劫,忌枭神、伤官。(完)
读《御定子平》笔记6、比肩劫财羊刃
P22.比肩论
凡比肩之有刑冲破害者,不独有阋墙之变,而凡一切交游上下之间,必有动而见尤者。大运流年,再遇比肩得势,其败可立待矣。若比肩得力,年上见之,则荫于祖父;月上见之,则庇于朋友;时上见之,则赖于子孙,又不仅在同气连枝也。
居士:比肩喜财官、伤官、食神,忌比劫、刑冲破害。
劫财论
大约喜忌与比肩相等,而破败之应,其祸更甚于比肩。总宜官煞有力,方不为忌。
倘逢时上劫财,运交五十以外,时上用事,则晚景萧条,一败如洗,顿有昔盛今衰之感矣。惟运行生财之地,不可概以此论。
居士:劫财用官杀。大约劫财同比肩同用。
P23.羊刃论
其取用也,大率与建禄相似,喜偏官,喜伤食,忌重见刑冲,忌魁罡,忌太旺。
盖煞无刃不显,刃无煞不威;刃煞俱全,非常发迹矣,总宜得用,忌见劫财。
日刃与羊刃同法,大要总宜安静,喜会合而不喜刑冲,须有物以制化之。
居士:“其取用也,大率与建禄相似,喜偏官,喜伤食,忌见重、见刑冲,忌魁罡,忌太旺。”原文校注已注明有“见”字。在标点切分上位置。见重指:原局有刃大运又见此刃。
羊刃用偏官、伤官、食神、三会、三合六合,忌重见、刑冲、魁罡、太旺。
外附论例二则
如 庚申、己卯、甲寅、庚午,甲日见卯为刃,庚为七杀,杀本足以伤官,而卯中乙木与庚相合,则煞与我有情,喜行南方运,所以为贵。
又如辛酉、甲午、戊午、甲寅,煞刃两全,而复有印绶,可以贵矣。不合年上透出辛金伤官,运行辛卯,犯伤官原有之神;岁当壬辰,壬克火印,辰生七煞,谓之生煞坏印,故凶祸立见。
居士:上举两例皆以月上见刃,为取格之法。其实都是三杀要制的命。第一造入火运制杀有功所以当官。第二造入官运混,流年财星党杀所以凶。
读《御定子平》笔记7、杂气论五行论
P24.杂气论
辰中有乙癸戊,戌中有辛丁戊,丑中有癸辛己,未中有乙己丁。
至于用神,必以天干透出者为真。
假如日干是甲,而得丑月,丑为甲贵,辛则正官,癸则正印,己则正财,要看四柱透出何字,随其所取而定吉凶。但库中之物,无物以开之,不能发福也。开之如何?亦曰刑冲破害而已矣。
大抵杂气,最要财多,便是贵命。 若柱中先有刑冲,复行刑冲之运,其福反减;亦有库多不发,虽有刑冲无益也。
五行论
木者,天三之所生,地八之所成。
木之用有二:栋梁也,薪蒸也。
火者,地二之所生,天七之所成。
火之为用于天下亦有二:燃木也,炼金也。
金者,地四之所生,天九之所成。
有克木之功,
至金之所以致用于天下,则资于水火而已,方其器之未盛。
水者,天一之所生,地六之所成。
水之为用于天下亦有二:生木也,藏金也。
土者,天五之所生,地十之所成。
土之用亦有二:生金也,培木也。
子平玄珠论杂气
论杂气
辰戌丑未为四季,印绶财官居杂气。干头透出用神真,但是财多无不贵。
十干生四季月,秉四隅之气,非天地之正气也,故云杂气。盖辰戌丑未为天地牢狱之所、又为天地收藏之库。库物混杂若年时别入他格,只依他格断之。须看天干何物透气,及节气何物用事,方可定用神。
透财则富,透官则贵,透印则享见其成,不待刑冲。若杂气居库中而不透出,不遇刑冲则不发也。若月令是辰,辰藏戊土乙木癸水,不得其财官印绶之力。行运遇到木亦不能克戊,遇金亦不能克乙,遇土亦不能克癸。惟得戌运冲开库门,统放出戊土乙木癸水为生克制化之用耳。
更忌天干有压伏之神,财忌比劫压伏,官忌食伤压伏,印忌财压伏。四柱原有刑冲而无压伏,富贵何疑也。然人但知杂气之受刑冲,而不知刑冲之不可无辨。
如丙丁生辰月,用辰中乙木做印绶。若柱中原带金气,为印扰矣。行运到戌,戌中辛金冲坏辰中乙木,即有贪财破印之忌。又如丙丁生于戌月,用戌中戊土作食伤。若深秋火衰,无木生扶,见土遇戌而身弱矣。运行到辰,再冲出戌中戊土,即有原泄再泄之忌,此不可概以杂气喜刑冲论也。又柱中原有刑冲者,不宜行运再见。男命财星入墓主克妻,女命官星入墓主克夫。岁运又逢财官败诀之地,必应。
孙尚书 大运丙年谷雨日交
辛酉 壬辰 甲戌 乙亥
己丑26 乙未榜眼
戊子36
丁亥46
丙戌56 壬戌卒
甲日生于辰月,辰为水库,透气壬水辛金,为杂气官印。官则岁德扶禄,印则趋乾归禄,官印有气而大贵,五子皆为官。大运入戌为火土库,伤印伤官而不禄也。王会魁人用丙寅时,便是归禄格。用丙火食神,忌壬水夺食。戊运丁年去之而成进士。亥运壬水得禄,而丙逢绝,卒矣。
【至诚注:甲日辰月,为什么定杂气官印格?盖年透正官,“库物混杂若年时别入他格,只依他格断之。”故按杂气官印格看。再者,辰中戊土不透而透乙木,戊土财星被压伏,只有用癸水印,癸水是印不透,辰被戌冲,透壬归禄,用印比较有力。辰月土旺生官,官生印,印生身,为有情。甲日长生在亥,时为甲木之根,时有用,五子皆为官,得子之荣。丙戌运,丙辛合,官禄被合,戌冲辰,原局有冲而忌再冲,火土库开,伤印伤官不禄。王会魁时为丙寅时,定格为归禄,需仔细理会古人定格思维,用丙火食神,忌壬水夺之,戊土运丁年中进士,亥运死。】
王尚书诰命
乙亥 庚辰 甲午 丁卯
卯木劫重,妙在庚透合之,亦行北方运而贵。范副使之岁与王命止日支差一申字,庚金得禄,为刃杀两停,似胜。岂知申辰会局,运入北方,略闲水泛木浮,反不及也。
【至诚注:卯时,卯为刃透劫在年干,贵在庚杀合劫财,运行北方水地发贵之时,范副使甲申日,似乎刃杀两停更胜王尚书命,但实际并没有尚书职位高,原因申辰会局,水泛木浮之过。刃重杀轻为贵重,刃杀两停为贵轻,这点不容易理解,作者认为是水泛木浮之过,你认为呢?】
乔尚书字 大运丁年立秋后二日交
甲申 戊辰 乙丑 庚辰
庚午14
辛未24 成化甲辰进士
壬申34
癸酉44
乙木生于辰月,辰中有戊土为杂气正财透气天干,甲木欲劫之而无奈自居绝地。合时上正官得禄于年,年上申金会印于月时。日主自坐天上三奇贵人,而得戊庚财官申辰印局之用,概不待岁运补救而秀天成者也。又如吴翰林中行命:庚子 庚辰 乙酉 丙子,乙木坐酉透庚则喜时上丙火去官留杀也。辛未年明白露出,合丙化水而成进士,入翰林。癸未运丁丑年廷仗,则岁运战克之故也。甲运职复原官,乙运子登乡榜。酉运原杀来混官,丙火又逢死地,乙木绝乎。大抵用力配合终不如乔命之自然也。
【至诚注:乙木辰月透正财,被甲破幸好甲坐申而无力,庚金正官禄在申,申辰又会印,财官用皆为有力,贵气有了,更妙的是,日支丑为甲戊庚三奇贵人,申为日主乙木贵人,互换贵人,自秀天成,层次大贵。吴翰林八字伤官去官留杀,岁运配合而起伏不定,没有乔尚书先天之命好,以此可见,命是根基,运是配合,根在苗先,实从花后。】
费尚书 大运癸年十七日交
癸卯 丙辰 丙午 庚寅
癸丑28 正德辛未进士
壬子38
辛亥48
庚戌58 礼部尚书
丙日生于辰月,辰中有癸水官乙木印,为杂气官印格。而日坐羊刃,支全木位,日元既旺,则用官为急矣。尤患官轻。大运逆转北方,既济之益,对病之功,宜乎位至宗伯。
【至诚注:杂气官印,身旺用官,运行官旺之地,大贵。】
殷阁老 大运壬午白露后九日交
壬午 甲辰 丁未 辛亥
丁未21 嘉靖丁未进士
戊申31 丙辰回事经房
己酉41 戊辰主会试
庚戌51
丁火生于辰月,辰中有癸水杀乙木印,为杂气杀印,而年上透官,归禄于亥,只论官星矣。月干有甲,非独籍以生身,又能压伏辰中戊土,使之不伤官者也。印护官,官生印,西方运财又生官,原丁火得午未栽根,何虑财官太旺,宜乎位极人臣也。
【至诚注:丁火根通午未有力,年干透干归禄只论官星,月干甲木护卫有情,西方财又生官官又生印,印生身,位极人臣。】
赵阁老 大运丁年大雪后九日交
甲申 戊辰 戊寅 壬戌
癸酉44 隆庆戊辰探花
甲戌54 丁丑降,壬午又降。
乙亥64
丙子74
戊土生于辰月,辰中有乙木官癸水财,为杂气财官,而又坐寅透甲,官从杀论矣。辰戌为日干之墓库,寅申为日干之长生,四柱有根,身旺用杀,年支食神制之。大运自西转北,财杀愈旺而禄位愈隆。年愈七旬,未遂东山之志,亦命数之未艾也。直至丙运,食神逢枭,辛丑年不禄。
【至诚注:官不透透杀,则按杀来论。有一点古人在这里点明,辰戌是戊土的墓库,寅申是戊土长生,可见,戊土长生墓库并非一个。至诚认为身旺杀旺用食伤最佳,所以酉运最好,甲戌之后运气走了下坡路。】
丁侍郎士美 大运丙年立夏后二十六日交
辛巳 壬辰 己未 戊辰
己丑26 嘉靖乙酉举人
戊子36 己未状元
丁亥
丙戌56 丁丑年卒
己土生于辰月,辰中有癸水财乙木杀,本为杂气财杀,而干透辛壬,又为食神生财格也。有食神者喜见比劫,故发于土运土年。而子亥之地,财生杀旺,耕种之土得此烫条疏通,亦复顺利,遂跻崇阶。丙运透印,合去辛金,丁年透枭,合去壬水日干所依,遂不禄矣。
【至诚注:己土地支三土一火,日元太旺,宜泄不宜克,用食神,喜财星护卫。大运己丑流年乙酉,巳酉丑三合金局中举人,丙戌运,辛被合,土克水,不禄。】
沈阁老一贯 大运甲年寒露后28日交
丁酉 甲辰 庚寅 癸未
辛丑28 隆庆戊辰进士
庚子38 甲戌丁尤
己亥48
戊戌58
庚日生于辰月,辰中有乙木余气,而又坐寅透甲,为杂气财杀格也。食伤癸水能生甲木财,月上甲木能生丁火官,财官具有生气,子亥运伤官有根,体用自秀。戊戌运土能制水,火气更炎。大抵八字纯和,运行财官旺地皆为显赫之乡也。
【至诚注:这个杂气财杀恐有误,八字里只有一个丙火七杀藏于寅不透,何以用杀?年上正官丁火自坐长生栽根于未,甲木财星又头,杂气财官格比较符合此八字。戊戌运,戌冲开辰,刑开未,丁火大旺,人生显赫之时。】
【学习提示:平时论命富贵八字很少见到,很难从实际命例来验证子平格局看富贵贫贱的理论,而子平玄珠收录了大量富贵命格八字,各种相同近似案例对比研究,对大运流年的分析对比,对于格局学习大有裨益,是不可多得的子平命理经典。】 ?
此八字格局是否正符合《御定子平》中此论断?
此格乎合第2点。本命身弱,月提杀星秉令.地支官杀混杂,以(酉)印星为转化,使官杀为喜用之神,此为贵命。第1点所指是月支七杀独一位,就是身弱,所谓“月令偏官格”。就要时干、年干透印,主发达非常。但还要看格局。
第2点所指就接近此命。第3点所指的是身强者,有印用食伤制煞。
第4点所指的是命局全局官杀多,杀重者一定是身弱,不能再用财星。第5点所指的是制伏太过即伤食重,月支是官或杀,命局是从格,一定用财和杀一起用,财来通关。
师傅,壬水日元不算弱吧?
《御定子平》与《渊海子平》《三命通会》《神峰通考》等书关于杂气月八字论取格局的矛盾,请高人赐教。
八字论命格局都是初学者用的,真正八字论命是看具体组合喜忌不是拘泥于格局,你说的这些书都是入门级的书。谢谢赐教
据《御定子平》,此造应论为七杀格配印,但辰月含杂气,地支又官杀混杂,且辰戌相冲,事业、婚姻如何?
别套格局,没用的,看喜用神,你这明显身旺印旺的八字,走杀运财运都好,至于你说的官杀混杂,八字原局不透官,无所谓的,就算遇官星透出之运,也无妨,从七杀格变为官印相生的格局而已,身旺,走官杀运和财运都好。婚姻会如何?
追答丙丁妻星不现则已,一现却又被合,不太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