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水学中的阴阳平衡思想
阴阳概念起源于夏朝,其依据是成书于夏朝的《连山》一书。《连山》书中已出现阴爻“”和阳爻“”。《山海经》称:“伏羲得河图,夏人因之,说《连山》;黄帝得河图,商人因之,曰《归藏》;烈山氏得河图,周人因之,曰《周易》。”
阴阳学说将宇宙世间万物分为阴与阳两大类,认为一切事物的形成发展与变化,全在于阴阳两气的运动与转换。
阴阳阴阳的概念,最早时,来自阳光的向背,物体向阳的一面叫阳,背阴的一面叫阴。继而不断引申,进一步广泛解释自然界与社会界所有现象。阴阳概念成为阴阳学说是周朝以后,特别是《易经》对阴阳进行了全面概括,成为系统、完整的阴阳学说。
阴阳属性
世间任何事物均可以分为相反的两个方面,即阴与阳。阴阳现象无所不在。阴阳的划分规律是:凡类似明亮的、上面的、外面的、热的、动的、快的、雄性的、刚强的以及单数的属阳;凡类似黑暗的、下面的、里面的、寒的、静的、慢的、雌性的、柔弱的以及双数的都属阴。
阴阳规律
阴阳互根,即是指事物或现象中对立着的两个方面,具有互相依存,互相为用的特点,处在一个统一体内。阴与阳的每一个侧面都以另一个侧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,即没有阴,阳不能存在;没有阳,阴也不存在。
阴阳对立,即是指自然的万物万象,其内部同时存在着相反的两种属性,即存在着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。诸如:电有正负极,磁场有阴阳极(南北极),原子由“正”电子核和“负”电子构成,建筑物有阴面,阳面,山南为阳,水南为阴等等。
阴阳转化,即是指事物或现象的阴、阳两种属性,处于动态平衡之中,此消彼长,此进彼退,且在一定条件下向其对立面转化。《易经·系辞》曰:“日往月则来,月往日则来,日月相推而明生焉。寒往则暑来,暑住则寒来,寒暑相推而成岁月焉。”俗称“风水轮流转”,即是阴阳转化运动的结果。
人对阴阳依存、对立、转化的论述,具有了现代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与认识论。阴阳始终处在动态平衡中,如果这种变化出现反常,即是阴阳消长的异常反应。《易经·系辞》曰:“阴阳合德,而刚柔有体。”风水学是人类在居住地址、规划、建筑活动中,寻求阴阳平衡的具体科学技术。
《易经》说:“天地交感,而万物化生。”这指的是阴阳二气,掌管着万物的不断发展变化。因此,宇宙是由阴阳两种相反的气相辅而成,由阴阳的共同工作而产生所有的生命。这种阴阳法则,可适用于自然界所有的现象。
在医学上,将人的身体以腰部为中心,当清明的阳气分布于上半部分,浊重的阴气分布于下半部分,身体内部的阴阳二气就可以得到调和,而能维持健康。如果因某种缘故而造成阴阳失调,则阴阳二气之分布位置变样或不平衡,便会出现身体不佳的情形。例如,若感到头重脚轻,身体乏力,心情郁闷等,本来头部应该是阳气分布的地方,肯定是被阴气上升至头部,才会出现这样的症状。
风水学中,有许多改善人与环境之关系的做法,其实质就是要恢复其整个环境的阴阳平衡,也就是使居所内外环境的阴阳调和。传统的风水研究者认为,环境之阴阳调和,其较为理想的分配比例,应以阴四阳六为合,阳比阴多为宜。若然阴阳两者之比例相同时,则反而会收到两者互相排斥的效果。例如,在一个住宅单位房与房相对,这样便使你的循环流动受到破坏。因为房内的空气分别相对流出,使家庭形成一种有如两种热力的倾向,会出现夫妻不和、姑嫂吵架或父母与子女争执等。
人求精神气爽,因此,家居住所也必须取得阴阳调和,力求平衡的效果。人要适从于阴阳,不得违背阴阳。俗语云:“大门朝南,子孙不寒;大门朝北,子孙受罪。”南为阳,北为阴;住宅朝南,为阳,有吉;住宅朝北,为阴,有凶。在风水学中,还将住宅定为阴,将住于里面的人定为阳。这样,长时期生活在住宅里的人,便会与居屋之间,在不知不觉中两者形成了阴阳平衡的关系。这种平衡关系,应该让其长期保持。如果家有长年患病在床者或年老体弱者,最好就不要进行扩建或大肆装修改建。因为如此一来,恐怕会使这种平衡的关系改变,阴阳受到破坏。
阴阳学说具有朴素的辩证法色彩,是先哲认识世界的一种思维方式。